各有关单位:
根据相关规定和建设、施工单位双方约定,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托管,到期返还。经梳理,目前尚有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已达约定托管期限,但建设或施工相关单位一直未办理返还手续,请尽快按《关于简化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流程的通知》(合建计财〔2022〕27号)等相关规定办理返还手续。
质保金如有法院冻结的,冻结额度外或法院已解封的资金将予以返还。
咨询电话:1、0551-62638522,地点:合肥市阜南路51号市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处。
2、0551-63538821转2,地点: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城乡建设局窗口。
特此公告。
合肥市城乡建设局
2023年4月10日